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,勞動關系如何處理? 2022-12-26 85 新冠疫情勞動關系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、病原攜帶者、疑似病人、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(yī)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的,用人單位不得依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條、第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。